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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++头文件和源文件

头文件(.h):

​ 写类的声明(包括类里面的成员和方法的声明)、函数原型、#define常数等,但一般来说不写出具体的实现。

.h文件中能包含:

  • 类成员数据的声明,但不能赋值
  • 类静态数据成员的定义和赋值,但不建议,只是个声明就好。
  • 类的成员函数的声明
  • 非类成员函数的声明
  • 常数的定义:如:const int a=5;
  • 静态函数的定义
  • 类的内联函数的定义

不能包含:

  • 1. 所有非静态变量(不是类的数据成员)的声明
  • 2。 默认命名空间声明不要放在头文件,using namespace std;等应放在.cpp中,在 .h 文件中使用 std::string

特别注意

  • 一,头文件中可以写 const 对象的定义。因为全局的 const 对象默认是没有 extern 的声明的,所以它只在当前文件中有效。把这样的对象写进头文件中,即使它被包含到其他多个 .cpp 文件中,这个对象也都只在包含它的那个文件中有效,对其他文件来说是不可见的,所以便不会导致多重定义。同时,因为这些 .cpp 文件中的该对象都是从一个头文件中包含进去的,这样也就保证了这些 .cpp 文件中的这个 const 对象的值是相同的,可谓一举两得。同理,static 对象的定义也可以放进头文件。
  • 二,头文件中可以写内联函数(inline)的定义。因为inline函数是需要编译器在遇到它的地方根据它的定义把它内联展开的,而并非是普通函数那样可以先声明再链接的(内联函数不会链接),所以编译器就需要在编译时看到内联函数的完整定义才行。如果内联函数像普通函数一样只能定义一次的话,这事儿就难办了。因为在一个文件中还好,我可以把内联函数的定义写在最开始,这样可以保证后面使用的时候都可以见到定义;但是,如果我在其他的文件中还使用到了这个函数那怎么办呢?这几乎没什么太好的解决办法,因此 C++ 规定,内联函数可以在程序中定义多次,只要内联函数在一个 .cpp 文件中只出现一次,并且在所有的 .cpp 文件中,这个内联函数的定义是一样的,就能通过编译。那么显然,把内联函数的定义放进一个头文件中是非常明智的做法。
  • 三,头文件中可以写类(class)的定义。因为在程序中创建一个类的对象时,编译器只有在这个类的定义完全可见的情况下,才能知道这个类的对象应该如何布局,所以,关于类的定义的要求,跟内联函数是基本一样的。所以把类的定义放进头文件,在使用到这个类的 .cpp 文件中去包含这个头文件,是一个很好的做法。在这里,值得一提的是,类的定义中包含着数据成员和函数成员。数据成员是要等到具体的对象被创建时才会被定义(分配空间),但函数成员却是需要在一开始就被定义的,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类的实现。一般,我们的做法是,把类的定义放在头文件中,而把函数成员的实现代码放在一个 .cpp 文件中。这是可以的,也是很好的办法。不过,还有另一种办法。那就是直接把函数成员的实现代码也写进类定义里面。在 C++ 的类中,如果函数成员在类的定义体中被定义,那么编译器会视这个函数为内联的。因此,把函数成员的定义写进类定义体,一起放进头文件中,是合法的。注意一下,如果把函数成员的定义写在类定义的头文件中,而没有写进类定义中,这是不合法的,因为这个函数成员此时就不是内联的了。一旦头文件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.cpp 文件包含,这个函数成员就被重定义了。

源文件(.cpp):

源文件主要写实现头文件中已经声明的那些函数的具体代码。需要注意的是,开头必须#include一下实现的头文件,以及要用到的头文件。那么当你需要用到自己写的头文件中的类时,只需要#include进来就行了。